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

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試務作業事項

說明:

一、旨揭入學招生設有「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」、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兩組,採分組聯合招生。符合招生校系所訂定之專業領域、特殊技能、經歷、專長或成就之學生申請參加,說明如下:

(一)「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」共計27校208系科(組)、學程,提供469個招生名額。

(二)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共計79校352系科(組)、學程,提供455個招生名額。僅限106學年度起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「青年就業領航計畫」或「青年體驗學習計畫」滿2年或3年以上之學生申請參加。

(三)「願景計畫」於「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」招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,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名稱之後加註「願景計畫」,且符合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所訂定之專業領域、特殊技能、經歷、專長或成就之學生申請參加。

(四)配合教育部推動之「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」,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科(組)、學程,在「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」於該校系(組)、學程名稱之後加註「資安人才」辦理招生。


二、本入學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,符合前項資格之考生採個別網路報名方式。

(一)每位考生就符合報名資格之組別中,僅可擇1組報名,至多選擇5個校系科(組)、學程。

(二)各校系科(組)、學程之招生名額、資格條件、資格繳驗注意事項、甄審方式、優待加分規定、指定項目甄審日期及費用、甄審注意事項、聯絡資訊及其他注意事項皆明訂於招生簡章中。


三、本項入學招生簡章於111年11月24日於本委員會網站網路公告提供下載,不發售紙本簡章;另招生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:00起開放查詢使用。招生重要日程及最新消息,請參閱招生簡章或至本會網站查詢。


四、旨揭入學招生「網路報名系統」、「備審資料網路上傳系統」及「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」等作業系統練習版,於111年12月7日10:00起開放考生上網練習,操作過程皆不紀錄,僅先提供熟悉各系統之操作介面。考生務必依本(112)學年度招生簡章規定時間及方式,辦理各項招生應辦作業。各項作業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如下:

(一)網路報名系統練習版:111年12月7日10:00起至111年12月14日17:00止。

(二)備審資料網路上傳系統練習版:111年12月7日10:00起至112年1月6日17:00止。

(三)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練習版:111年12月7日10:00起至112年2月14日17:00止。



2022年11月23日 星期三

【轉知】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12學年度「原住民文化產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」單獨招生訊息

 說明:

一、報名日期:111年12月5日至112年3月13日止。

二、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簡章請至本校招生網頁自行下載,網址:https://www.admission.ncnu.edu.tw/。



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

【轉知】靜宜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

 說明:

一、報名日期:自111年1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1日止。

二、本校112學年度特殊選才,招生學系(組)計有英國語文學系、西班牙語文學系、中國文學系、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、台灣文學系、法律學系、大眾傳播學系、應用化學系、食品營養學系【營養與保健組】、食品營養學系【食品與生物技術組】、化粧品科學系、資料科學暨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學系、企業管理學系、國際企業學系、會計學系、觀光事業學系、財務金融學系、資訊管理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資訊傳播工程學系、寰宇管理學士學位學程、寰宇外語學士學位學程等22學系(組),共招收73名學生。

三、 一律採網路報名及上傳審查資料:

(一) 報名日期:自111年1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1日止。

(二) 審查資料上傳截止日:111年12月1日24時止(一律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)。

四、招生簡章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(https://adms.pu.edu.tw/),請考生自行上網下載,報考資格、招生名額、報名及甄試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等請詳見招生簡章。

五、 招生諮詢專線:(04)26645042。

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【轉知】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訊息

 說明:

一、本校112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管道招考學系/學程包括:音樂、傳統音樂、美術、戲劇、劇場設計、舞蹈、電影創作、新媒體藝術、動畫學系及音樂與影像跨域學士學位學程。

二、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3日(三)止,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,請至報名網址https://onlineexam.tnua.edu.tw 點選學士班「單獨招生」。

三、報考本校音樂、美術(乙類)、新媒體藝術學系之考生,請自行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「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」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「112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」;報考本校傳統音樂、美術(甲、丙類)、戲劇、劇場設計、舞蹈、電影創作(甲、乙類)、動畫學系及音樂與影像跨域學士學位學程之考生,請自行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「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」,詳細報名日期、考試內容及地點,請參閱前揭二項考試簡章。

2022年11月11日 星期五

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訊息公告

說明:

一、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111年11月4日障字第1110000066號函辦理。

二、112學年度重要試務異動如下:

(一)增設北部(五)考區-中原大學;中部(一)考區-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。

(二)學科考試時間調整:第1節自上午9時40分開始;二技組考程從原本1天改為2天。

(三)住宿費及交通費補助對象擴大:增加離島地區、偏遠及特偏地區學校考生。住宿費補助條件增加通訊地址與考區學校距離60公里以上者。另明訂報名時不具低(中低)收入戶資格但考試期間確實具資格者,亦可申請補助。

三、旨揭招生訊息公告:

(一)簡章發售:111年11月15日起至111年12月14日止。(111年11月7日網站公告簡章電子檔)

(二)網路報名:111年12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12月14日晚間11時59分止(團體報名:111年12月1日起至12月14日。個人報名:111年12月8日起至12日14日止)。

(三)學科考試日期:112年3月24日至112年3月26日。

(四)術科考試日期:112年3月27日。

(五)網路選填志願日期:112年5月30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6月6日下午5時止。

(六)網址:https://cis.ncu.edu.tw/EnableSys/home

四、各類甄試對象必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,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,始得報名:

(一)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(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)(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),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,或適用階段須為「高中職教育階段」或「中等教育階段」或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」或「大專校院(含研究所)」,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,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,始符合報考本甄試資格。

(二)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,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。所載有效期限及重新鑑定日期皆為空白者,視為永久有效。

五、持鑑輔會證明報考之注意事項:

(一)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通型、技術型、綜合型、單科型)「應屆畢業生」不得再持國中就學時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本甄試,即便證明所載之適用教育階段為「中等教育階段」、「高中職教育階段」或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亦不適用。

(二)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通型、技術型、綜合型、單科型)「已畢(肄)業生」須持適用教育階段「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(含以上)」,不得再持中等教育階段或高中職教育階段之鑑輔會證明。

(三)高級中等學校畢(肄)業已逾1年以上者,欲持高中職就學時期所取得適用教育階段為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」之鑑輔會證明報考者,須切結其非為曾就讀或目前正就讀大專校院之學生(切結書詳簡章附錄十)。

(四)由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,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,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,不得再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。

(五)高中職就學期間,若申請放棄特殊需求學生身分者(已繳回鑑輔會證明),不得再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。

(六)鑑輔會鑑定結果與身心障礙證明不一致者,以鑑輔會鑑定結果為主。

(七)報名截止日前仍未取得教育部、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鑑輔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者,請檢附教育部、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鑑輔會通過身心障礙鑑定之函文影本。

六、報考者如有特殊需求(如試場需求、試題需求、答案卷需求、試場提供服務或輔具、自備輔具等),應檢附以下任一資料,以作為審查考生應考服務事項之重要參考:

(一)請優先提供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(含紀錄附件及高二下或高三上最新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書),若無者再請提供下列(二)、(三)、(四)項任一資料。

(二)本甄試專用之「特殊需求(輔具)申請說明表」正本(簡章附錄十一)及「特殊需求(輔具)申請-診斷證明書」正本(簡章附錄十二)。

(三)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之「112學年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」影本(含應考服務需求表、在校學習紀錄表及診斷證明書)。

(四)報考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「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」影本(含在校學習輔導紀錄表及診斷證明書)。

七、報考腦性麻痺障礙別者,如非持有腦性麻痺類之鑑定證明者,應持以下任一證明,診斷內容須註明係因腦性麻痺所引起的功能障礙,如未註明概以資格不符處理:

(一)特殊需求(輔具)申請-診斷證明書」正本(簡章附錄十二),經有關醫療單位(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公告之「身心障礙鑑定醫院」考生障礙類別相關醫療科別)辦理檢查後出具。

(二)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之「112學年度身心障礙考生申請應考服務專用-診斷證明書」影本。

(三)報考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「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專用-診斷證明書」影本。

(四)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開立之一年內診斷證明書正本。

八、本甄試低(中低)收入戶、離島地區、偏遠及特偏地區學校之考生及其陪考人員1名得申請應試期間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,詳細補助方案請參閱簡章內容。

九、本甄試採先考試,俟成績公告後再網路選填志願,志願須依所報考之障礙類別、類群(組)別選填。學科成績未達系科組規定之成績檢定標準者,雖有名額,不予分發。若加考術科,術科成績低於60分者,其選填之術科招生校系科不予分發。

十、檢附本甄試考生服務問與答及視障好讀版各1份供參。

十一、旨揭甄試重要日程已公告於甄試委員會網站,相關問題請洽(03)4227151轉分機57148、57149、57150。電子信箱:ncu57149@ncu.edu.tw。 

【轉知】全國技專校院113學年度各入學管道「備審資料準備指引」,將於113年3月5日上網公告

  為讓各界瞭解技專升學審查參考重點,協助學生準備學習 歷程檔案資料,技專校院招生總辦公室建立「備審資料準 備指引平台,網址公告如下: https://gotech.ntust.edu.tw   四技二專備審資料準備指引查詢平台